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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4/10 1.8w 阅读 274 点赞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0 16:15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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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4-10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10234
  • 责任部门:

九人社发〔2019〕5号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9年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相关科室(单位):

《2019年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聚集深度贫困村,围绕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才人事扶贫几项扶贫举措,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精准发力,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精准扶贫向纵深推进,助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为融入长江经济带,振兴江西北大门,打造区域率先发展战略高地作出积极贡献。

一、推进就业扶贫拓展扩面

1.促进就业扶贫和产业扶贫融合发展。各地依托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稻米、蔬菜、果业、畜牧业、水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茶叶、中药材、油茶等特色产业,支持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农村合作社、就业扶贫专岗等就业扶贫载体建设,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瞄准服务于农村贫困劳动力通过劳动实现就业增收的目标,基于本地劳动力资源的情况,统筹运用好各部门政策和资源支持,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和实际资源禀赋优势推进就业扶贫载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就业局)

2.拓宽就业渠道。通过整合资源,动员龙头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返乡创业人员、致富能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一批符合带动增收效果好的就业扶贫车间,对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依据相关政策及时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稳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使扶贫带动效益最大化。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贫困劳动力参加劳务输出,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规范开发公益性岗位,指导各地将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招用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大力扶持返乡人员和当地能人创业,鼓励贫困劳动力根据自身能力自主创业,落实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员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支持返乡人员兴办各类实业。落实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员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力度,积极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为创业孵化基地,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入园孵化,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充分发挥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深化劳务协作,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贫困劳动力参加劳务输出,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局就业科)

3.精准就业服务。加强基础信息核实和更新。组织基层人社平台工作人员,按照“精准摸底、实名管理、动态更新”的工作思路,逐户走访,深入调查,建立贫困劳动力日常管理台账,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做到“六清”,即个人的基本情况清、转移就业情况清、就业创业需求清、培训意愿清、社会保障状况清、帮扶措施清,并坚持定期走访、实时更新,夯实就业扶贫工作基础。结合每年开展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筛选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实现就业服务的常态化。对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基础数据进行核实补充和动态更新,注重完善“核实情况、就业状态、是否有就业意愿、是否劳务协作、就业形式、是否返乡带动、提供职业培训人次”等7项指标,重点跟踪“就业扶贫车间、有组织劳务输出、返乡创业带动就业及公益性岗位”4类就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平台数据核实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就业局)

4.聚焦重点难点。扎实做好深度贫困村就业扶贫工作,制定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就业扶贫政策措施。突出就业政策、就业资金、就业岗位“三倾斜”,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工作扎实开展。指导全市24个深度贫困村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促进扶贫车间等就业载体的建设发展,积极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全力支持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或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就业局)

二、持续推进技能扶贫工作

5.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信息。精准掌握我市贫困劳动力数据信息、就业失业情况和培训愿望,建立台账,做好对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和需求的调查摸底工作,结合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和当地产业特点,制定贫困劳动力专项培训计划,有的放矢,做到应培尽培,取得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以乡镇、村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单、窗口单位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公开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对贫困劳动力加强职业指导,帮助明确技能就业方向,着重帮助青壮年做好职业分析和职业发展规划,广泛动员贫困劳动力积极参与并自主选择适合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局职建科)

6.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是坚持就业导向。对接岗位需求信息,精准掌握我市贫困劳动力数据信息和培训愿望,面向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动员贫困劳动力积极参与并自主选择适合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和电子商务培训,通过培训引导他们自主创业。加强对拟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贫困劳动力的安全意识、操作规程和技能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二是优化培训方式。优化培训方式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弹性培训、上门培训、田间地头培训等方式,开展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等“点对点”、“一对一”精准培训。三是结合产业开展培训。围绕就业需求大、产业发展急需,以及具有我市地域特色、文化特色的就业技能,积极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加大劳务输出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局职建科)

7.大力开展技工教育。充分发挥技工学校社会职能,大力开展定向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招收有就读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将每一个就读技工院校的贫困学生培养成才。如:修水县、瑞昌市技工学校等各技工学校要积极依托自身平台,主动与当地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对接,建立帮扶制度,为贫困家庭学生开辟绿色招生通道,应招尽招,在入学、选择专业、安排订单定向培养班(企业冠名班)、落实助学政策、实习、推荐就业等方面实行优先政策。(责任单位:局职建科)

8.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学习能力较强,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和电子商务培训。通过“创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就业。落实培训后续跟踪服务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培训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就业局)

9.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在职工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各地企业特别是贫困县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并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升培训,鼓励建设劳动力培训基地,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严格执行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培训补贴,明确对象范围、补贴项目、补贴标准、优化补贴拨付流程,加强资金监管。积极宣传发动我市企业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技工教育的贫困学生提供爱心奖学金和实习岗位,对符合企业招聘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优先录用。各地就业扶贫基地要带头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并积极开展培训。(责任单位:局职建科、市就业局)

10.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方法。鼓励我市优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大中型企业与贫困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就业扶贫车间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各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要积极主动为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贫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贫困劳动力实际情况和用人企业生产情况,可采取弹性培训模式,开展晚间培训、双休日培训,提供网络培训、多媒体资源培训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生产,又达到提升技能、实现扶贫脱贫的效果。(责任单位:局职建科、市就业局)

三、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

11.推进贫困人员社会保险应保尽保。结合全民参保计划,积极主动与扶贫部门对接,为贫困人员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工作,切实落实贫困人员各项参保优惠及代缴补贴政策,重点做好为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自2018年12月起,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该项政策终止日期暂定2020年12月31日。根据省统一部署,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乡村医生参保统计制度。加大助保贷款宣传服务力度,鼓励符合条件且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申请办理助保贷款。对行动不便的贫困人员提供上门办理等个性化服务,推动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居保局、局养老科、市社保局)

12.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对65周岁(含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居民加发不低于3元基础养老金,对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不低于6元的基础养老金;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待遇时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以上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全额负担。(责任单位:市居保局)

13.防范因工伤、失业致贫返贫。继续深入推进建筑业、交通运输等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大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防止因工伤致贫返贫。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确保失业保险金应发尽发,提供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局工伤科,市就业局)

14.强化社会保险扶贫信息的共享和比对。根据扶贫办、民政局等单位提供的贫困人员数据信息,加强比对分析,利用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做好社会扶贫数据核实,进一步精准定位目标人群,按照要求,及时上传数据。(责任单位:市居保局、局信息中心、市社保局)

15.加强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配合加快推进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进度,指导各县(市、区)多措并举改善基层经办服务条件,增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实现社会保险在线查询、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居保局、局信息中心、市社保局)

四、继续做好人才智力扶贫工作

16.推动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在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允许拿出不超过30%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对采取统一考试方式招聘的,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鼓励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成果项目到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发展扶贫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在职称评审中向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倾斜,侧重考察其工作实绩,降低贫困县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考试合格标准。(责任单位:局专技科、局事业科)

17.加大贫困地区人才服务力度。优先在贫困地区,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发挥专家智力、技术和信息优势,支援贫困地区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转化一批技术成果。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的年限,视同基层工作服务年限,符合职称评定工作经历条件。按照《2018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精准扶贫工作要点》(赣人社发〔2018〕5号)精神,在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实施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相关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县适当倾斜,考核评价分值适当增加。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针对基层对人才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扶贫和支农类服务岗位开发力度,适当放宽岗位招募条件。加大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培训力度,大力提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局专技科、局市场科、局专家中心)

五、加大先进典型和政策宣传力度,有效激发贫困劳动力内生动力。

18.加大扶贫开发表彰奖励力度。落实国家、省扶贫荣誉制度政策,配合市扶贫办积极做好全国、全省脱贫攻坚奖及省政府每5年1次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选树一批立足自身市县脱贫的奋进典型和带动他人共同脱贫的奉献典型。(责任单位:局效能科)

六、深化驻村帮扶工作

19.宣传党的政策。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采取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群众大会等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精神。坚持扶贫和扶志相结合,帮助贫困户克服“等、靠、要”思想,传递致富信息,树立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责任单位:局驻村帮扶工作组、局人事科)

20.加强组织建设。抓好村级党组织和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规范地推行村级财务、政务、事务的公开,指导村两委按要求和标准做好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公开公示。协助抓好农村矛盾纠纷调处,确保村和谐稳定。适时组织村干部、产业大户外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带动扶贫村发展。(责任单位:局驻村帮扶工作队、局人事科)

21.推进两业扶贫。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在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较好的产业上下功夫,做好年度、阶段性发展计划,围绕蔬菜(水果)、养牛(鱼、鸡)、肉鸽等推进产业布局,发展产业大户,形成产业规模化,更多地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扶贫手套加工厂,尽早让群众受益,配合开展贫困户职业技能培训,推荐、介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业,增加收入来源。同时做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帮助协调解决村道公路的硬化、亮化、群众饮水工程等方面遇到的现实困难和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局驻村帮扶工作队、局人事科)

22.巩固结对帮扶。结合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和结队帮扶责任人,调整后的人员应尽快熟悉情况,切实履行好帮扶责任;严格帮扶要求,帮扶责任人全年走访不少于6次,要落实帮扶规划,解决群众生产、生产及政策落实中的具体困难。做好“一证两册”的填写工作,实时填写贫困户享受的脱贫政策、帮扶措施、结对帮扶记录,如实记录贫困户脱贫和后续扶持的全过程,做到各项信息准确无误。(责任单位:局驻村帮扶工作队、局人事科)

七、加大深度贫困村支持力度

23.加大就业扶贫力度。进一步落实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将就业扶贫纳入就业部门绩效考核因素。突出就业政策、就业资金、就业岗位“三倾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就业扶贫政策措施,积极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拓宽企业吸纳、扶贫车间安置等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市就业局)

24.加大技能扶贫力度。落实贫困县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将居家就业人员纳入补贴对象,将适合就业的和劳务输出的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补贴目录。落实深度贫困村比较多的县级技工学校至少建设一个特色专业、拥有一个资料室、每名教师和管理人员至少参加一次培训,提高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水平。(责任单位:局职建科)

25.加大人社扶贫干部培训力度。举办人社扶贫干部培训班,各级人社部门根据脱贫攻坚机制和干部管理权限,把人社扶贫干部培训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分级分批分类组织开展培训,把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培训作为提高攻坚能力的重要措施。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人社干部开展扶贫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局就业科、局人事科)

八、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组织保障

26.全方位压实攻坚责任。市人社局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人社脱贫攻坚工作,制定扶贫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力量,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政策落实落地,确保人社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加强人社脱贫攻坚政策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27.强化扶贫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加强与市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的对接,加强各部门间、各层级间的扶贫数据共享和交换。加强与扶贫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建立定期信息交换制度,共同做好信息共享、数据对接、信息比对等方面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和数据分析,为精准扶贫提供支持。各县(市、区)要积极应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及时核实、更新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人次等。各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要强化各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动技工院校学籍管理系统与雨露计划信息服务管理系统的及时对接。按季度开展贫困人口与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数据比对,动态掌握贫困人口参保信息。(责任科室:局信息中心、局规划基金科、局职建科、局就业科、市居保局、市就业局、市社保局)

28.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重点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强化保障抓落实,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紧紧围绕人社服务便民化,全面推进系统行风建设,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群众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激发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便民惠民的活力。提高人社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能力,着力培养一批素质过硬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公推办、局人事科、局规划基金科、局属单位)

29.深入推进作风行风问题专项整治。各地加大力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行风问题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治理“怕、慢、假、懒、散”等作风顽疾,推进人社行风建设,坚决杜绝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减轻基层工作负担。(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就业科、局机关党委、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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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