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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01 1.6w 阅读 456 点赞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分级审批管理及优化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11:43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6-11-01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05706
  • 责任部门:

  九人社字〔2016〕131号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分级审批管理及优化服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39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九府发〔2014〕5号) 等文件精神,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质效、优化作风和创新发展,经2016年10月28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人力资源服务分级审批管理及优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分级审批管理

  从2017年1月1日起,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和“分级审批管理”原则,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由其工商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批、管理,对事业单位申请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由同级人社部门审批、管理。

  原由市人社局审批、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该下放到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的,一律下放并移交有关材料(见附件2),由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年检、换发许可证以及法人、经营范围、地址变更等管理。

  原发放的未到期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仍然有效,待需变更或有效期满时换发新证。

  二、简化人力资源服务审批管理手续

  (一)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市场准入。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加强机构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取消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压缩申报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取消原申请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时须提交《机构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九江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办审批表》两项材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时,严格按照市人社局下发的年检通知要求执行。

  (三)规范审批事项,统一操作流程。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和方便群众,进一步规范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九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工作手册(试行)》执行(见附件1)。

  三、承接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管理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须指定责任股(科)室及责任人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管理,专职专人确保优质服务。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应逐步将人力资源服务事项进驻本级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窗口,不断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流程。

  (三)请各县(市、区)人社局责任人统一加入“九江人力资源服务管理”QQ群(群号:109418402),便于沟通联系。

  (四)各县(市、区)人社局制定本项行政权力清单时统一参照“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 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网址:http://www.jjrs.gov.cn/Administrative)。

附件打包下载(包括):1.九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工作手册(试行)2. 九江市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分级审批管理权限清单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31日

  (联系人:于果;联系电话:858444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