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全市原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1 14:52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5-12-31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05767
- 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36号)、《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我省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5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和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293号),以及《关于开展全省原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410号)文件要求,现就报送2016年度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仍按照《关于转发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36号)及《关于做好2013年度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34号)规定执行。
(一)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及其人员
2009年12月31日前已由各设区市政府纳入《目标协议书》责任保障的已关闭破产改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退休人员(含内退人员)和2010年12月31日前已关闭破产改制的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城镇大集体企业及其退休人员(含内退人员)。已按规定筹集资金一次性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除外。
2009年12月31日之后关闭破产改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2010年12月31日之后关闭破产改制的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城镇大集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由各地严格执行《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企业破产财产偿付退休人员参保所需资金的不在申报补助范围。
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以关闭破产改制方案确定的为准,不含企业关闭破产改制时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二)困难企业单位及其人员
1、连续停产停业1年以上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和城镇大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
2、有少量生产经营活动,职工全年累计领取工资低于6个月(含6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
困难企业的内部退养人员,视同在职职工,待内部退养人员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后,享受退休人员政策。困难企业效益好转后,经核实,不再属于困难企业单位范围的,其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由企业负担,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困难企业已实施关闭破产改制的,按照《企业破产法》及现行改制政策等相关规定,由企业通过资产变现偿付企业相关人员医保参保资金,不得再申报困难企业财政补助。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企业材料
以下材料由企业完成(1式4份),企业自留1份备案,余3份报送至主管部门。
1、已关破改企业
(1)江西省原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情况申报核准表(附2),纸质版;
(2)2016年度关破改企业参保情况审核表(附件12),纸质版;
(3)江西省(2009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已参保职工花名册(附4)或江西省(2010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大集体企业、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已参保职工花名册(附6),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2、困难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2)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界定表(附7),纸质版;
(3)2016年度困难企业参保情况审核表(附13),纸质版;
(4)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职工花名册(附9),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5)企业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因资金原因确实无力承担财务审计费用而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企业,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提供企业停产停业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企财01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企财02表)、《现金流量表》(企财03表),并由工商、税务、审计三家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二)主管部门材料
主管部门负责收齐并审核所属企业的申报材料,填写汇总表,以主管部门为单位进行统一装订,集中报送至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主管部门汇总表
(1)江西省(2009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参保情况汇总表(附3),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2)江西省(2010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大集体企业、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已参保情况汇总表(附5),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3)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界定情况汇总表(附8),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2、主管部门统一装订,集中报送
有关汇总表和所属企业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装订成册(1式3份),1份自行留存,2份分别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核备案,其中有Excel电子版要求的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材料装订要求如下:
封面:XXX集团(公司)关破改及困难企业医疗保险补助金申报材料
内容:
第一部分: 2009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关破改企业申报材料
(1)江西省(2009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参保情况汇总表(附3),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2)企业一
①江西省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情况申报核准表(附2),纸质版;
②2016年度已关破改企业参保情况审核表(附12),纸质版;
③江西省(2009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已参保职工花名册(附4),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3)企业二:同上(2)。
……
第二部分:2010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大集体企业、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申报材料
(1)江西省(2010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大集体企业、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已参保情况汇总表(附5),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2)企业一
①江西省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情况申报核准表(附2),纸质版;
②2016年度已关破改企业参保情况审核表(附12),纸质版;
③江西省(2010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大集体企业、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已参保职工花名册(附6),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3)企业二:同上(2)。
……
第三部分:困难企业申报材料
(1)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界定情况汇总表(附8),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2)企业一:
①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②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界定表(附7),纸质版;
③2016年度困难企业参保情况审核表(附13),纸质版;
④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职工花名册(附9),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⑤企业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工商、税务、审计三家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证明材料以及企业停产停业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企财01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企财02表)、《现金流量表》(企财03表)等原件。
(3)企业二:同上(2)。
……
(三)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材料
1、审核备案材料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负责审核所辖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申报材料并留存备案。
(1)省属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申报材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备案。已下放各地的原省属企业仍按原渠道申报。
(2)市属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申报材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3)县(市、区、山)属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申报材料,由县(市、区、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市、区、山)财政局审核备案。
2、汇总上报材料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辖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申报、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有关汇总表装订成册(1式5份),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留存1份,3份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以及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材料汇总及装订要求如下:
封面:九江市XXX县(市、区、山)已关破改及困难企业医疗保险补助金申报汇总材料。
内容:
(1)《关于××年度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审核情况的报告》(附11),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纸质版和电子版;
(2) 年 县关破改(困难)企业申报统计总表(附14),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3)江西省(2009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参保情况汇总表(附3):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4)江西省(2010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大集体企业、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已参保情况汇总表(附5):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5)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界定汇总表(附8):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6) 年 县已关破改(困难)企业申报统计表(国有)(附10):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7) 年 县已关破改(困难)企业申报统计表(大集体)(附10):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8) 年 县已关破改(困难)企业申报统计表(农林水)(附10):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9) 年 县已关破改(困难)企业申报统计表(农垦)(附10):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3、单独上报材料
(1)2015年度原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和补助人数情况表(附1),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2)省级和地方财政2015年度关破改及困难企业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拨付到基金财政专户的银行进账单凭证(复印件,加盖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公章)。
以上2个材料单独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3份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
三、有关要求
1、加强基础数据审核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层层严把审核关,切实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认真做好补助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企业和人员参保补助条件,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完善健全困难企业医保管理台帐,做到审核程序到位、人员申报资料完整、人员变化及时更新、数据信息管理规范,确保申报资料随时有据可查,申报人数、参保人数、享受待遇人数相衔接,不得虚报冒领、套取上级补助资金。
2、建立督查评估和公示制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健全工作评估机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医保财政补助范围,确保政策准确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参保人员信息档案,加强人员动态服务管理,做好政策宣传、信访应接和相关矛盾化解工作,方便困难企业申报、协调联络以及参保就医,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合规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3、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各地要积极筹集财政配套资金,确保各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省财政厅将根据市、县(区)财政部门提供的2015年度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基金财政专户的银行进账单凭证,进行清算2015年度省级补助资金。对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的,省里将相应核减当年省级补助资金。凡因地方财政配套不到位造成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不落实相关责任,由同级政府负责。
4、按时按质做好资料申报工作。各有关单位在2016年1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按规定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资料申报工作,凡因超过申报时限或因申报材料不完整或报送失误而影响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的,相关责任由申报地区或申报单位承担。
5、做好原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跨年度医保待遇衔接工作。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应继续确保上年度经核定符合政策规定的原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参保人员的新年度医保待遇,做到自然衔接,不得以原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申报核定工作未完成等理由暂停其医保待遇。新年度未通过核准的困难企业,转由该单位按照统筹地区相关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2016年度财政提前预拨资金按规定拨入基金财政专户的衔接工作,力争预拨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附件:(申报表格从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社会保障/栏目内下载)
1.2015年度原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和补助人数情况表;
2.江西省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情况申报核准表;
3.江西省(2009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参保情况汇总表;
4.江西省(2009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参保职工花名册;
5.江西省(2010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大集体企业、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已参保情况汇总表;
6.江西省(2010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大集体企业、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已参保职工花名册;
7.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界定表;
8.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界定情况汇总表;
9.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职工花名册;
10. 年 市已关破改(困难)企业申报统计表(国有/大集体/农林水/农垦);
11.关于××年度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审核情况的报告(样本);
12.2016年度关破改企业参保情况审核表;
13.2016年度困难企业参保情况审核表;
14. 年 县关破改(困难)企业申报统计总表。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