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3 18: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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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6-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812
-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科室
关于《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制定印发《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进一步推进全市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助力实现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促进江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方案内容
《行动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创建范围、创建内容、实施步骤、工作任务、保障措施,明确了五年计划分启动部署、创建实施、总结评估推广三个阶段,明确了创建活动采取逐级评价、动态管理机制。并明确提出,从2023年起,各县(市、区)每年培训挖掘不少于10家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包括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行业),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每年按不少于30%比例对县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从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和省级创建示范单位;对在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集体,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和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力争到2027年底,各类企业及企业聚集区域、行业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现创建内容更加丰富、创建标准更加规范、创建评价更加科学、创建激励措施更加完善。
二、明确标准
《行动方案》围绕“劳动用工、劳动规章、工资分配、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与福利、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工会建设与民主管理、争议调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方面,为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明确了具体的创建标准和创建指标。
《行动方案》围绕“组织和机构建设、职工基本权益的维护、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氛围的营造”等方面,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明确了具体的创建标准和创建指标。
《行动方案》围绕“工作机制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组织发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职工基本权益的维护、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建设”等方面,为行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明确了具体的创建标准和创建指标。
三、创新举措
《行动方案》明确,对命名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的企业从3个方面给予政策激励:开展一对一用工“诊断”,提供定制化企业薪酬数据服务,开通人社公共服务经办快速通道,优化各项补贴申领和办理流程,及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符合守法诚信等级要求的企业,适量减少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主动上门开展政策指导,提供劳动争议调解服务。达到创建标准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五一劳动奖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江西省优秀企业。
《行动方案》还就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宣传引导、总结评估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