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大队超期未处理的涉案暂扣车辆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 责编: 发布时间:2021-07-01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大队对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暂扣且逾期未处理或未领取的车辆(车辆详单附后),其中摩托车18辆,小型汽车车3辆,三轮车37辆请当事人在公告三个月内速到第二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暂扣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涉案暂扣车辆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