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濂溪区增设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来源: 九江公安信息网 责编: 市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27 字体:[ 大 中 小 ]
为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现就我大队辖区新增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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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电子警察设置地点 |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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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陆家垄路陶洼农贸市场路段 |
违法停车 违反禁令标志 违反禁止标线等 |
特此公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