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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浔阳区新增10处电子警察设备抓拍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交通违法的公告 2020-08-27

2020/08/26 1.8w 阅读 539 点赞

关于浔阳区新增10处电子警察设备抓拍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交通违法的公告

来源: 责编: 发布时间:2020-08-27 字体:[ 大 中 小 ]

为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进一步加强对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闯禁行的管理力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十六之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启用浔阳区范围内10处电子警察用于抓拍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将启用电子警察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10日。

序号

电子警察设置地点

监控数量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1

浔阳东路(荷花垄转盘-长虹立交桥路段)

1

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2

长虹大道与长虹北路路口

2

3

滨江东路与白水湖路西50米

1

4

长虹大道与金凤路路口

1

5

庐山南路与陆家垄路口南300米

1

6

长虹大道与青年路路口

1

7

十里大道与长虹大道路口

2

8

滨江路工商银行路段

1

总数

10

温馨提示:

一、禁行车辆类型:核载质量1.5吨及以上的中、重型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

二、禁行时段:全天候

三、禁行区域(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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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大道(口腔医院路口-十里转盘路口)禁止大货车驶入(包括长虹立交桥);十里大道、庐山路、庐山北路(十里转盘路口-滨江路口)禁止大货车驶入;滨江路(龙开河路口-白水湖路口)禁止大货车驶入;长虹北路(白水湖路口-口腔医院路口)禁止大货车驶入;以上道路组合形成一个长方形的大货车禁行区域,禁行区域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大货车通行。

四、浔阳区内允许大货车通行线路:滨江东路、长虹东大道、琴湖大道。

五、对于确需进入浔阳区禁行范围内的大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需到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一大队办理通行证方可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一大队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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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