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浔阳区新增10处电子警察设备抓拍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交通违法的公告
来源: 责编: 发布时间:2020-08-27 字体:[ 大 中 小 ]
为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进一步加强对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闯禁行的管理力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十六之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启用浔阳区范围内10处电子警察用于抓拍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将启用电子警察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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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电子警察设置地点 |
监控数量 |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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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浔阳东路(荷花垄转盘-长虹立交桥路段) |
1 |
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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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虹大道与长虹北路路口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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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滨江东路与白水湖路西50米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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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虹大道与金凤路路口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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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庐山南路与陆家垄路口南300米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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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长虹大道与青年路路口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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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十里大道与长虹大道路口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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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滨江路工商银行路段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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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10 |
温馨提示:
一、禁行车辆类型:核载质量1.5吨及以上的中、重型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
二、禁行时段:全天候
三、禁行区域(附示意图):

长虹大道(口腔医院路口-十里转盘路口)禁止大货车驶入(包括长虹立交桥);十里大道、庐山路、庐山北路(十里转盘路口-滨江路口)禁止大货车驶入;滨江路(龙开河路口-白水湖路口)禁止大货车驶入;长虹北路(白水湖路口-口腔医院路口)禁止大货车驶入;以上道路组合形成一个长方形的大货车禁行区域,禁行区域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大货车通行。
四、浔阳区内允许大货车通行线路:滨江东路、长虹东大道、琴湖大道。
五、对于确需进入浔阳区禁行范围内的大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需到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一大队办理通行证方可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一大队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