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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大队关于车辆报废的公告 2018-11-01

2018/10/31 1.8w 阅读 407 点赞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大队关于车辆报废的公告

来源: 交管支队 责编: 发布时间:2018-11-01 字体:[ 大 中 小 ]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大队决定对下列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依法被扣留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进行公告(车辆详单附后)。请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第三大队将对该批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大队

2018年11月1日

车辆详单见附表:

""2016年扣留车辆清单.xlsx

""2017年扣留车辆清单.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