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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便民公告

关于进一步放宽人才居住证、购房人员落户申请的通知 2018-08-01

2018/07/31 1.5w 阅读 353 点赞

关于进一步放宽人才居住证、购房人员落户申请的通知

来源: 九江公安信息网 责编: 市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01 字体:[ 大 中 小 ]

一、放宽人オ居住证申请条件。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或工业园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企业急需人オ。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可以直接申请领取居住证。

就(创)业人オ申领居住证应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业园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等材料之一,以及在当地就(创)业的证明材料。个人在当地投资的人员(投金额不限),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其申领材料由受理民警审核后,报所领导审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要按规定及时制发居住证,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

二、放宽购房人员落户条件。购房人员凭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申请落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