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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柴桑区交管大队超期未处理的查扣车辆进行公示的公告 2018-07-19

2018/07/18 2.5k 阅读 185 点赞

关于对柴桑区交管大队超期未处理的查扣车辆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 交管支队 责编: 发布时间:2018-07-19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柴桑区交管大队对2018年4月前因交通违法扣留且逾期未处理或未领取的56辆汽车(车辆详单附后)。请当事人在公告后三个月内速到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柴桑区交管大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公告期从2018年7月20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报废车辆明细

  2018年7月19日

柴桑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附件:

报废车辆明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