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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彭泽大队超期未处理的查扣车辆进行公示的公告 2018-05-17

2018/05/16 1.8w 阅读 387 点赞

关于对彭泽大队超期未处理的查扣车辆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 交管支队 责编: 发布时间:2018-05-17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彭泽大队对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且逾期未处理或未领取的车辆(车辆详单附后),其中有汽车69辆、摩托车104辆,总共 173辆。请当事人在公告后三个月内速到我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彭泽大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公告期从2018年5月17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止。

      特此公告


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2018年报废车登记表    摩托车报废登记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