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发〔2016〕144号]关于开展市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2 15:1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6-12-22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78824
- 责任部门:
关联导读:
关于开展市直学校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近期,有市民反应我市个别学校中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市直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全面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检查范围
市直学校食堂、校内超市食品安全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堂
1.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是否存在转让、出租许可证等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现象。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学期工作计划;是否将食品安全纳入相关部门、人员责任状中;是否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是否修订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3.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等内容的培训,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是否配备到位并公示,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与培训证明,在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是否符合要求等。
4.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油烟管道污垢有无定期清理,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5.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采购禁止使用的原料,采购食品、原料是否严格索证索票,是否建立进出库验收台账。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检查与清理过期、变质、霉变食品及原料,是否存在过期的盐、醋、调料、食用油等食品添加剂。
6.食品加工操作和留样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合理设置各功能间,是否按照工作流程操作,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容器区分是否清晰,有无交叉污染情况,有无违规制售冷荤凉菜等,是否执行48小时留样制度,是否按规定留样并有记录,是否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等。
7.清洗消毒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洗消毒设施,洗消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餐饮具洗消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相关人员是否掌握清洗消毒的基本知识。开学前,学校食堂加工用具、设施设备启用前的检查、清洗、消毒自查情况。
(二)校内食品安全情况
1.主体资格合法。重点检查有关食品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并摆放在醒目位置,证照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核查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从事乳制品经营的是否经单独核定。
2.经营行为规范。重点检查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情况。进销货台帐或进销货发票是否有序装订、存放,是否留存供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资料复印件;保存相关记录和资料是否不少于2年。
3.食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销售“三无”、过期、变质、禁止性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经营的食品是否做到“生熟分开”,散装食品是否在容器、外包装、标签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散装食品(熟食制品等)有无防蝇、防尘设施,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具备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
4.管理制度健全。重点检查是否建立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市直18所学校共23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本次检查由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城区三个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查阅相关台账等。检查时间为12月20日-21日。
五、工作要求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每一个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各地各校要高度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九江市教育局 九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0日
2016年市直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分组表
| 学校(校区) | 检查组人员 | |
| 田家炳实验中学 | 高汉星(组长) 赵 松 段德勇(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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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六中 | ||
| 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 | ||
| 九江小学八里湖校区 | ||
| 中心幼儿园八里湖园区 | ||
| 九江三中 | ||
| 九江一中 | ||
| 金安高级中学 | 陶先平(组长) 李太敏 张惠惠(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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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华学校 | ||
| 外国语学校新校区 | ||
| 长虹小学 | ||
| 双峰小学新校区 | ||
| 特殊教育学校 | ||
| 科技中专 | ||
| 九江七中 | ||
| 同文中学 | 张兴明(组长) 方箭弦 展江安(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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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语学校 | ||
| 双峰小学 | ||
| 九江小学 | ||
| 中心幼儿园 | ||
| 实验中学 | ||
| 十一中 | ||
| 湖滨幼儿园 |
2016年市直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表
| 学校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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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 |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出租许可证等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现象。 | |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学期工作计划;是否将食品安全纳入相关部门、人员责任状中;是否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是否修订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 |
|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 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等内容的培训,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是否配备到位并公示,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与培训证明,在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是否符合要求等。 | |
| 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 |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油烟管道污垢有无定期清理,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 |
| 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情况 | 学校食堂是否采购禁止使用的原料,采购食品、原料是否严格索证索票,是否建立进出库验收台账。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检查与清理过期、变质、霉变食品及原料,是否存在过期的盐、醋、调料、食用油等食品添加剂。 | |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食品加工操作和留样情况 | 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合理设置各功能间,是否按照工作流程操作,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容器区分是否清晰,有无交叉污染情况,有无违规制售冷荤凉菜等,是否执行48小时留样制度,是否按规定留样并有记录,是否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等。 | |
| 清洗消毒情况 | 学校食堂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洗消毒设施,洗消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餐饮具洗消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相关人员是否掌握清洗消毒的基本知识。开学前,学校食堂加工用具、设施设备启用前的检查、清洗、消毒自查情况。 | |
| 主体资格合法 | 有关食品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并摆放在醒目位置,证照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核查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从事乳制品经营的是否经单独核定。 | |
| 经营行为规范 | 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情况。进销货台帐或进销货发票是否有序装订、存放,是否留存供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资料复印件;保存相关记录和资料是否不少于2年。 | |
| 食品质量安全 | 食品经营者是否销售“三无”、过期、变质、禁止性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经营的食品是否做到“生熟分开”,散装食品是否在容器、外包装、标签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散装食品(熟食制品等)有无防蝇、防尘设施,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具备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 | |
| 管理制度健全 | 是否建立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等情况 | |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