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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教育局

2016/08/14 2.3k 阅读 305 点赞

[九教办发〔2016〕145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各地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5 10:42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6-08-15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78926
  • 责任部门: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各地第三期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有关“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科学规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将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各地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赣教基字〔2016〕17号)转发给你们,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找出差距。找准定位,找好方向,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编制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将县(市、区)的行动计划以及相关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电子邮箱:jjyj8221353@163.com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赣教基字〔2016〕17号
 
 

关于编制各地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有关“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有关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科学规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就做好第三期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19年),科学确定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保障措施,对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编制工作,找出差距,找准定位,找好方向,为未来三年学前教育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市、县两级应分别编制第三期行动计划,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当地学前教育第二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等。
  2.主要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分年度、分城乡、分区域目标。
  总体目标应包括:到2019年底,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园)数占比达85%以上;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40%以上;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数达到入园幼儿总数的55%以上。80%的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建有普惠性幼儿园。县(市、区)城区至少有一所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城区每3万人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各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1500人以上的村都建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建成学前教育县、乡(镇)两级覆盖体系和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解决“入园难”问题。
  2017年度目标应包括: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数占比达77%以上;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到33%以上;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数达到入园幼儿数的42%以上。60%以上的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建有普惠性幼儿园。各乡镇都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2500人以上的村都建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
  2018年度目标应包括: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数占比达82%以上;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到36%以上;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数达到入园幼儿数的50%以上。70%以上的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建有普惠性幼儿园。2000人以上的村都建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
     3.重点任务。各地要围绕主要目标,从“扩资源、建机制、调结构、提质量”四个方面分别提出具体任务。
  扩资源:分年度确定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数量。加快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确保2017年底每个乡镇均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城区幼儿园,要求城区按每3万人口布点一所公办幼儿园;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与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人口超过1500人的村须有一所公办性质的幼儿园,着力保障农村儿童入园需求。
     建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1〕21号)的要求,研究制定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的财政投入政策,制订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探索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依法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逐步实现同工同酬的路径和具体办法。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要求,建立和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幼儿园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探索地方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增加编制、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解决幼儿园师资数量短缺、编制不足等问题。
  调结构:扩大城乡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面。结合本地公办资源现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新建、改扩建教育部门办园,管理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探索公办园领办分园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公办资源,努力扭转公办资源短缺、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提质量:提升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规定的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和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验区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探索行政、教科研有效支持推进,幼儿园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有效措施。研究探索以关注教育过程、促进师幼互动为导向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
  4.主要举措。包括:
  (1)政策保障。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投入主体责任,建立学前教育投入长效增长机制,完善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等方面的举措;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核定公办园教师编制,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强师资培养培训等方面的举措;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指导幼儿园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方面的举措;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等方面的举措。
  (2)条件保障。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保障机制、完善资助制度、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工程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
  (3)组织领导。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分工协调。未来三年的项目规划要与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实施项目统筹衔接,与本级财力相适,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二、具体要求
  1.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配套政策、经费投入和工程项目,认真做好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
  2.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初稿)后,报告当地政府同意,在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上报,同时,一并提交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汇总表、工程项目汇总表和配套文件汇总表(见附件1、2)。
  3.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报来的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初稿)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各地应按照反馈意见对行动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在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并加盖政府公章后,正式报省教育厅备案(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统筹汇总、审核把关后,于6月3日前上报县(市、区)的行动计划(初稿)以及有关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6月20日前将本市的行动计划(初稿)上报。
  2.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刘国靖,联系电话:0791-86765127。电子邮件:735722094@qq.com
 
  附件:1.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区县情况汇总表
     2.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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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