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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民政局

2022/05/18 8.2k 阅读 160 点赞

九江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19:02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民办字〔2022〕34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5-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319
  •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九民办字〔2022〕34号


机关各有关科室:

市两会期间,广大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关系民政事业发展的建议和提案。截至目前,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议案科转交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共37件(建议20件、提案17件),其中主(分)办20件(建议9件、分办1件,提案9件、分办1件)、会(协)办17件(建议10件、提案6件、转部门工作意见1件),为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办理意识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宪法和法律的具体体现,是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的重要途径。各有关承办科室要充分认识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增强公仆意识、法治意识、民主意识和纪律意识,坚持高标准和严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办理工作顺畅推进,进一步提升代表、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二、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为健全完善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承办业务科科长为成员的市民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松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有关承办科室要选派业务素质强、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承办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三、严谨细致,规范办理程序

(一)把握办理时限。各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细则》有关规定,即属我局对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应在7月10日前办理完毕;属我局主办的政协提案应在8月20日前办理完毕;属我局协办的建议提案必须在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1个月内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及时将协办意见送交主办单位。各承办科室要按时间节点将办理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发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上报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办公室议案科,并通过建议提案在线办理系统统一进行网上回复。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由办公室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办公室议案科沟通,经同意后方可适时延长并抓紧办理完毕。

(二)规范办理格式。给代表、委员的书面答复函,态度要诚恳,内容要翔实,格式要规范(具体答复格式附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同时附上《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对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分别答复每一位代表、委员(也可商请领衔代表或第一委员转交其他联名代表或委员),并给领衔代表或第一委员附上《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各承办科室在给代表、委员的答复函中,在首页右上角按以下要求分类标注。

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所提意见和建议已经采纳、部分采纳的,用“A1”标注。

2.所提问题在本年度内能够基本解决的,用“A2”标注。

3.所提问题已有规定,应当明确说明有关情况的,用“A3”标注。

4.所提问题已经列入近期工作计划,自交办之日起三年内能够基本解决的,用“B1”标注。

5.所提问题已经列入工作规划的,有解决问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的,用“B2”标注。

6.所提问题暂时难以解决,但是对加强和改进工作具有参考价值,拟在工作研究参考的,用“C1”标注。

7.所提问题因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或者目前条件不具备确实无法解决的,用“C2”标注。

8.协(会)办意见也要做好分类标注。

(三)抓好答复公开。各承办科室要坚持开门办理,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复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利用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和办理工作的总体情况等。同时,要严格按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建议提案答复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答复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标注相应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及敏感问题、不宜对外公开的,应标注“不宜公开”;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应标注“同意对外公开”。协(会)办意见也应标注。

四、加强沟通,提高办理质量

一要完善办理方式。各承办科室在办理建议提案中要不断丰富完善办理方式。通过“请进来开门办理”“走出去上门办理”和“沉下去现场办理”等方式,建立健全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调研、办理后交流机制,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切实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率。特别是对一些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承办科室要坚持主动担当、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办法,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智库机构作深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二要加强沟通对接。各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领承办科室负责人上门沟通和征求意见,要认真对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仔细研读案由,准确把握重点,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做到见面率100%。代表、委员对办理答复意见不满意的,承办科室要重新研究办理并答复,努力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确保满意率达100%。三要抓好市领导领办督办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要主动接受督办市领导的督查,主动汇报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积极协助、配合市领导开展领办督办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可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协办单位和代表、委员共同调研等形式,当面听取代表、委员意见,推动问题得到解决。要加强请示汇报,重点建议提案答复意见须经督办市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答复建议提案人,同时要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对接,积极推进建议提案落地见效。

附件:1.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2.市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3.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格式

4.答复市政协提案的格式

5.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6.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九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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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