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定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是依申请行政行为的具体化,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人申请的条件下方能作出,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主体便不能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据相对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而实施的行政行为,它以相对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
二、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范围。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其他权力(申请类)和公共服务(办理类)等7大类。
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为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达到就近办的目的,国务院、省政府陆续下放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市级也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下放至县级实施,故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动态管理。此次发布我市第一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下步将根据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变动,适时发布第二批、第三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四、确定第一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根据2019年5月24日省政务服务办发布的通用事项目录,为做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领取工作,自5月28日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市直相关单位进行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录入培训,开展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领取工作。通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面对面交流,逐步核实各相关单位事项领取情况,提高事项领取质量。截止10月21日,市本级35家市直部门已经领取并在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上发布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1032项,其中行政许可425项、行政确认58项、行政奖励5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给付12项、其他权力(申请类)202项、公共服务(办理类)27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