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社字[2022]110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11:06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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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九人社字[2022]110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10-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071
-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科室
九人社字[2022]11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力度,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7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22年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面向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选拔。全省计划选拔人数不超过100名,我市计划选拔推荐9名。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推荐,注意区分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应符合的申报条件。
二、选拔重点围绕我市炼油芳烃一体化、新能源、文化旅游、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链和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人才需求,注重向从事基础前沿研究人才倾斜,向支撑企业自主创新的研发型人才倾斜,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倾斜。
三、申报人员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全职在我市创新创业。特别优秀者,学位、职称(技能等级)和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双千计划”、同梯次其他省级人才计划(仍在支持期内)的人才以及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不予推荐申报。
四、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分配名额,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做好推荐工作,其中企业类别人选原则上不得少于其推荐总数的50%,省直单位直接向省人社厅申报。
五、各地、各部门按照赣人社字〔2022〕271号文件要求提交上报以下材料:
1.综合报告。由各地、各部门上报,并附《2022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和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拟推荐人选的书面意见,于9月15日前上报至市人社局人才科。综合报告及附表、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电子版同步在申报系统中上传。
2.申报材料。各地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提出推荐人选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申报材料采用网络系统方式报送,具体办法详见《2022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网上申报方法》。申报材料的个人上传与县区(部门)审核工作须在9月15日前全面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市人社局人才科 徐芳 0792-8565727
(负责申报推荐问题咨询)
市人社局专技科 王道 0792-8583846
(负责专业技术类人才问题咨询)
市人社局职建科 阮元 0792-8598106
(负责技能类人才类问题咨询)
省人社厅 邱老师 0791-88355051,
18970980707
(负责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