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市
政策政策文件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3/17 9.6k 阅读 529 点赞

关于明确生育保险中断接续后有关待遇支付等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7 11:17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6-03-17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05751
  • 责任部门:

  九人社〔2016〕  号

  关于明确生育保险中断接续后有关待遇支付等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市医疗保险局:

  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切实保障参保人利益,现就生育保险中断接续后有关待遇支付问题明确如下:

  参保人员按照《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九人社医〔2013〕12号)第十四条规定,在九江市范围内中断接续生育保险,并达到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接续地的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机构按规定支付。

  市医疗保险局要根据政策执行需求的调整,按照“多险合一”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定,及时申报并跟进落实“多险合一”信息系统调整,确保中断接续参保人员的待遇支付不受影响。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