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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15 1.7w 阅读 98 点赞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九江市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18:45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11-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271
  •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科室


关于《关于印发<九江市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2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九发〔2022〕8号),为贯彻落实九发〔2022〕8号文件精神,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化引才。我局按市委人才办工作布置,认领文件中第17条举措“设立企业引才“伯乐奖”,立即草拟了《九江市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试行)》,并与市委人才办和市行政审批局商定奖励兑现具体流程,形成了《关于印发<九江市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1、申报对象。在九江依法成立,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已向九江人社部门申请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按时参加人社部门年度报告公示,设立分支机构、发生变更事项时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书面报告;无失信违法行为,未受到过人社、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审判机关或仲裁机构裁定为承担有关责任当事方的记录;上年度为九江非公企业服务人数达500或1000人以上。

3、申报材料。《九江市企业引才“伯乐奖”申报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机构简介、

上年度招才引智主要业绩报告及服务人员名册。

4、补贴标准。对招才引智成效较好且上年度为九江非公企业服务人数达到500人(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2万元奖励;对贡献突出且上年度为九江非公企业服务人数达1000人(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5万元奖励。

三、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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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要求

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三年内不再受理申报对象其任何人才项目申报。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九江市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