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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教育局

2009/09/19 2.9k 阅读 95 点赞

九江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08-2020)公示

发布时间:2009-09-19 00:00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09-09-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G00050-0301-2009-0001
  • 责任部门: 办公室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中小学教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和免学杂费等优惠政策的实施,我市的适龄学生就学条件越来越方便,教育设施也趋于完善,但是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也对我市中小学教育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对未来城市中小学做好预测和布局规划,提出九江市中小学布局的发展规划,从而更科学的指引我市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九江市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了编制九江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的要求,并作为2008年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九江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委托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编制《九江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082020)。

规划年限和范围

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规划期限为2008—2020,其中:

近期:2008—2010

中、远期:2011—2015

远期:2016—2020

本规划依据《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根据发展的需要本规划把沙河街镇、九江市综合工业园和姑塘镇作为中心城区的辐射功能区纳入规划范围,另外对规划建成区周边的乡镇中小学也提出了规划控制要求。

规划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2、坚持小学均衡布点、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初中均衡布点和规模办学并重原则。

4、坚持高中规模效益原则。

5、弹性及超前原则。

九江市中、小学布局规划
1 20082010年中、小学布局规划

布局调整目标

根据对中心城区人口及中小学总体规划预测,中心城区20082010年布局调整规划目标如下:

2008-2010年中心城区小学布局调整目标:至2010年中心城区将有42所小学,其中不调整学校16所,改扩建学校11所,异地新建学校1所,撤消学校5所,新建学校11所,将原有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改为小学的学校3所。其中:

浔阳区:2010年拥有学校数17所,不调整学校8所,改扩建学校4所,新建学校3所,将原有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改为小学的学校2所。

庐山区:2010年拥有学校数17所,不调整学校6所,改扩建学校4所,异地新建学校1所,撤消学校3所,新建学校5所,将原有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改为小学的学校1所。

开发区:2010年拥有学校数8所,不调整学校2所,改扩建学校3所,撤消学校2所,新建学校3所。

2008-2010年中心城区初级中学布局调整目标:至2010年中心城区将有20所初中,其中不调整学校9所,改扩建学校2所,撤消学校1所,将原有九年一贯制学校改为小学的学校2所,初中改完中学校1所,新建学校9所。其中:

浔阳区:2010年拥有学校数4所,不调整学校3所,改扩建学校1所,将原有九年一贯制学校改为小学的学校2所。

庐山区:2010年拥有学校数8所,不调整学校2所,改扩建学校1所,撤消学校1所,初中改完中学校1所,新建学校5所。

开发区:2010年拥有学校数8所,不调整学校4所,4新建学校4所。

220102015年中、小学布局规划

布局调整目标

2010-2015年中心城区小学布局调整目标:至2015年中心城区将有46所小学,其中不调整学校34所,改扩建学校4所,异地新建学校1所,撤消学校3所,新建学校7所。其中:

浔阳区:2015年拥有学校数17所,不调整学校16所,撤消学校1所,新建学校1所。

庐山区:2015年拥有学校数20所,不调整学校11所,改扩建学校3所,异地新建学校1所,撤消学校2所,新建学校5所。

开发区:2015年拥有学校数9所,不调整学校7所,改扩建学校1所,新建学校1所。

2010-2015年中心城区初级中学布局调整目标:至2015年中心城区将有25所初中,其中不调整学校17所,改扩建学校3所,新建学校5所。其中:

浔阳区:2015年拥有学校数5所,不调整学校4所,新建学校1所。

庐山区:2015年拥有学校数8所,不调整学校6所,改扩建学校2所。

开发区:2015年拥有学校数12所,不调整学校7所,改扩建学校1所,新建学校4所。

320152020年中、小学布局规划

布局调整目标

2015-2020年中心城区小学布局调整目标:至2020年中心城区将有52所小学,其中不调整学校46所,新建学校6所。其中:

浔阳区:2020年拥有学校数17所,不调整学校17所。

庐山区:2020年拥有学校数23所,不调整学校20所,新建学校3所。

开发区:2020年拥有学校数12所,不调整学校9所,新建学校3所。

2015-2020年中心城区初级中学布局调整目标:至2020年中心城区将有28所初中,其中不调整学校25所,新建学校3所。其中:

浔阳区:2020年拥有学校数5所,不调整学校5所。

庐山区:2020年拥有学校数10所,不调整学校8所,新建学校2所。

开发区:2020年拥有学校数13所,不调整学校12所,新建学校1所。

20082020年城区高级中学布局规划

规划布局

1、浔阳区

学校数仍按现有7所学校进行控制,至2010年改建九江学院浔阳附中,扩建九江市一中,为其提供必要的发展空间;扩建金安高级中学。至2015年,随着城市发展,人口的增加,扩建九江市十二中,以满足未来片区发展的需求。

2、庐山区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框架不断增大,现有的周边乡镇部分已纳入城市建设用地之中,其学校也需纳入城区学校之列,进行统筹安排。至2010年扩建庐山区中学和威家镇中学;至2015年扩建新港中学;至2020年规划新建庐山区四中,以满足未来片区发展的需求。规划期末庐山区共有高级中学5所。

3、开发区

2010年规划扩建九江市四中;至2015年规划扩建九江市六中;至2020年规划新建港口中学,以满足未来片区发展的需求。规划期末开发区共有高级中学3所。

20082020年周边乡镇中、小学布局规划

布点规划

1、沙河功能区

2020年沙河功能区规划小学布点9所,初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及高级中学4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

2、姑塘功能区

,至2020年规划预测小学生源为0.3万人,初中生源0.18万人,高中生源0.13万人。至2020年姑塘功能区规划小学布点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

3、周边其它乡镇

2020年周边其它乡镇规划小学布点10所,一贯制学校1所,初级中学2所。

20082020年职业教育及特殊教育发展规划

职业教育

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合理比例,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规划在十里片区南部建立龙门职教园区,用地面积1.2平方公里。将中心城区内职业高中布局在职教区内,以便促使九江市的职业高中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将旅游中专和市职业大学合并,将科技中专迁入龙门职教园区。

特殊教育

1、发展规划

构建完善的残疾学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体系,不断满足残疾儿童少年的多元化特殊教育需求,保障其接受公平教育和优质教育的权利。

特殊教育规划一览表(2008-2020年)

学校名称

办学

类型

分类

博爱聋校

特殊教育

扩建

2015年向南征用部分用地

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

保留

东方红特教学校

特殊教育

扩建

2015年向北征用部分用地

实施意见

本次《九江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是以《九江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062020)》中提出的各规划期限内人口规模(2010年中心城区人口为80万人,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为120万人)和相应的居住区用地规模为依据,各区新建学校的建设时序也均按《九江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062020)》中居住用地规划的分布进行控制。本规划在学校的建设时序上的控制原则:

①与总体规划中提出的近期(至2010年);中远期(20112015年);远期(至2020年)同步的原则。

②规划按学校布局总量控制,居住区建设与学校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先规划控制学校建设用地,分步实施的原则。

但由于在城市的实际开发建设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本次规划在保证学校建设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对各新建学校的建设时序可根据城市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使本规划在实际操作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满足城市建设的实际需求。各规划期限内新建的学校如有建设时序的调整,也应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

①本次规划中属于小区配套建设的学校,由于小区开发建设时序的不确定性,在学校建设用地已控制的前提下,对学校建设时序可进行适当调整,但应与小区的住宅建设同步。

②本次规划中属于各市区级政府配套建设的学校,可根据城市重点开发区域的建设情况,在学校建设用地已控制的前提下,对学校建设时序进行适当调整,但应满足重点开发区域的配套需求。

本次规划对学校建设时序的灵活调整,既能保证对九江市中心城区未来教育设施布局的总量控制,又使本规划能落实到未来实际的操作管理中。

二、加强规划立法,加大执法力度

规划经市政府审查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重大变更须由原编制单位论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三、加强规划执行的领导方可执行。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妨碍规划按步骤执行

为了保证规划的有效执行,必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工作,建议成立教育设施规划执行领导小组,切实保证规划实施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落实。

四、大力宣传规划

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教育,关心支持教育设施规划。规划批准后,应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让各部门、各单位乃至全体市民了解、理解、支持、监督规划的实施执行。

五、进一步贯彻“优先发展教育”的精神

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时要支持和抓好教育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在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的重点项目组织实施时,有人才开发和职工技术培训的配套措施;在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中,有抓教育工作和为教育办实事的目标;在年度财政预算或财务计划中,有优先保证教育的投资和费用;在工作检查时,有支持和抓好教育工作的内容和实绩。

六、利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的契机,进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旧城改造中,各地块的改造规划要优先考虑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保证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用地、经费的落实,不得以提高投资回报、满足发展商要求、吸引投资等理由挤占教育设施的用地和资金。在新区开发规划建设过程中要按教育设施的高标准进行配套。对批准后的教育设施规划所确定的各类教育用地,发展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和建设非教育设施;已建成的地段应积极配合规划执法部门在临近地段择地,在用地和经费上进行必要的补偿。

七、在教育资源调整、配置过程中,应避免急功近利行为

原有教育设施的调整应首先满足教育用地本身的需求,利用调整的机会弥补教育用地的欠帐和不足。在满足教育用地的前提下,方可有控制地进行教育三产的开发,以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

八、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规划实施执行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教育设施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补救,以保证规划的全面实施。在建设过程中,确需调整学校布点和规模,应充分论证,按相关程序进行。对撤并学校原有教学设备要合理分配至其它学校,调整出来的校园、校舍皆属教育资源,不得流失。

九、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的政策规定

2003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求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并加强对以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工作报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