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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9 1.6w 阅读 178 点赞

九江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九江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作者: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九江市水利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与公开、规划计划、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和财政资金项目绩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基础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3条,其中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885条,头条号公开各类信息78条。

二是加强政务服务公开。严格按照“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体思路,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持续完善“赣服通”九江分厅功能,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共梳理出二批接入“赣服通”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现已有13项政务服务事项成功接入赣服通,可在赣服通线上查看、咨询、办理相关事项;做好政务清单公开,按要求将部门政务清单统一连接到江西省政务服务网,公布九江市水利局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九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做好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了相关信息。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收到公众咨询留言1条,均在规定时间要求内进行规范答复办理。没有涉及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涉及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对“调查征集与反馈栏目”“政民互动”等需要反馈的栏目实行督办制,确保有意见征集必有反馈、有群众提问必有回复。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九江市政府部门网站栏目建设要求,结合用户使用反馈意见,进一步对网站版面和栏目架构进行优化,如紧扣形势增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加强内容提升,做好《关于推进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解读,通过专家解读、动画解读、视频解读、图文解读等,进一步丰富了解读形式,使水利政策更加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五是加强监督保障。强化组织保障,组建了信息员队伍;规范公开管理,信息发布遵循“谁撰写、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谁发布、谁办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站信息采集、审核、批准和发布规定,实行分级负责、严把上网信息质量关;落实经费及技术支持,保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知晓度,设置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中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95.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但仍有不足之处。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重点完善其机制及流程。二是意见征集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下一步将本着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质量的原则,在征集对象、征集形式和意见采纳等方面下功夫;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的绘制,对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下一步须与时俱进,将新的重点任务和重要工作纳入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